君子之約以天為證

在【禮記・聘義】中,借子曰說出一個君子的美德,可以和玉相配類比成十一種品德:如玉般的溫潤而光澤,為仁;致密堅實,為智;棱角方正而不傷人,為義;沉重欲墜,為禮;敲擊,聲音清越悠長,終了,戛然而止,為樂;瑕不掩瑜,瑜不掩瑕,為忠;色彩四溢,為信;氣質如白虹,為天;將上述精神表現在山川,為地;用於一個君子的禮儀便為德。

古代君子透過使用玉器來彰顯品德之高尚,在交易頻繁快速之下,現代人將君子約定如玉器般的書面化,則可透過公證制度用來【保障私權】、【保全證據】、【防杜糾紛】,本所公證人以為證之心情,秉持著如君子懷玉般【敬事】、【行】、【客觀】的真心,欲形塑出一個【溫馨】而【富有人性】的公證環境,並結合各個領域的箇中翹楚之律師、地政士、專利師、會計師、稅務及法律顧問,使欲來本所提出公認證聲請的民眾,能獲得公私文書上之公信力與證明力,以及節省上法院的勞力、時間,便可獲得一個【具有執行力】之公證書。